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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大型压力蒸汽灭菌器技术要求》由 46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委托TC200(全国消毒技术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山东博科生物产业有限公司倍力曼医疗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1957-Q-464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0-07-29
申报日期
2018-03-20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4-27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5-26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80.1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80 消毒和灭菌
11.080.10 消毒设备
提出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技术委员会
全国消毒技术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大型蒸汽灭菌器主要用于医疗器械、药品等与人民群众健康相关产品的灭菌,数量庞大,使用范围广,风险巨大。

本标准的修订是根据目前大型压力蒸汽灭菌器的发展现状,进一步规范此类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也为市场监管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减少医疗机构中因灭菌设备原因造成的感染问题,从而有利保证人民群众的基本健康安全要求,减少与国外产品的技术差距。

同时也应与GB 18278.1—2015医疗器械湿热灭菌过程开发、确认和常规控制的要求相协调。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可以装载一个或者多个灭菌单元、容积大于60L的大型压力蒸汽灭菌器。该灭菌器主要用于医疗器械的灭菌,本标准规定大型蒸汽灭菌器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基本性能要求、安全要求及对应的试验方法。

涉及的产品清单

大型压力蒸汽灭菌器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全文强制。

强制理由:蒸汽灭菌是世界上无菌医疗器械首选的灭菌方式,蒸汽灭菌器数量庞大,在医疗机构或第三方灭菌服务商中大量使用,若产品性能存在先天缺陷,将使得无菌医疗器械的灭菌达不到规定要求。灭菌物品带有细菌将直接影响人民的健康安全甚至生命安全,因此本标准必须为强制标准,才能有效规范蒸汽灭菌器的设计、生产、使用等环节,从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和生命安全。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GB 18278.1-2015《医疗保健产品灭菌 湿热 第1部分:医疗器械灭菌过程的开发、确认和常规控制要求》 GB 4793.1-XXXX《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TSG 21-2016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与以上标准协调统一,无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