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硅酸铝纤维及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由 469(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委托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 、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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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
立项目的:确定硅酸铝纤维和其产品的能源消耗限额。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16号)中关于加强重点领域节能标准制修订工作,其中提到了要加快建材行业节能标准。
该产品是重要的耐火保温材料,广泛应用石化、冶金、电力等基础工业领域。
意义:硅酸铝纤维的生产采用电弧炉或电阻炉熔融,在生产过程中要耗费大量的电能,平均每生产1吨纤维产品,可直接消耗电能3000KWh~4000KWh,是耗能大户。
目前我国拥有硅酸铝纤维生产企业100余家,生产线近200条,但生产装备有很大差异,其能耗相差也很大:以电阻炉熔融、喷吹和离心甩丝成纤工艺为主,每年可生产硅酸铝纤维50万吨,按照每生产1吨产品耗电3000KWh计算,则每年最少可消耗电能15亿千瓦时。
通过本标准的制定实施,推动行业技术、装备进步,完全可将吨产品能耗降低10%以上,同时通过能耗限额,还可限制以电弧炉为生产方式的落后工艺,该工艺产品质量无保障、环境污染大、产量低,目前该工艺约占产能的20%~30%。
通过标准的制定将在目前的基础上至少节约30%的能源消耗,同时调整了产业结构和产品质量状况,有益于行业健康发展。
本标准规定了硅酸铝纤维和其制品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的术语定义、等级限额和能耗统计与计算方法、节能基础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硅酸铝纤维及其制品的生产企业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企业或生产线的能耗控制。
硅酸铝纤维及其制品
能耗限定值和能耗准入值
强制理由:淘汰高耗能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节约能源法》配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