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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数字化协同工程 异地协同设计要求》由 TC146(全国技术产品文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北京宇航系统工程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2660-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0-08-07
申报日期
2018-01-26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4-03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4-20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100.01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100 技术制图
01.100.01 技术制图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技术产品文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技术产品文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协同工作作为企业产品数据管理支撑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广大企业中已基本取得了应用,因此在现阶段必须立足现有技术及应用,适度前瞻,制定统一适应的国家标准,对协同工作的要素、形式进行规范,以促进国内数字化并行协同技术及管理水平的提高,进而推动整个装备制造业数字化研制水平的提升。

本标准制定的目的是提出协同工作要求的标准指南,为企业数字化研制人员提供指导性方法。

通过制定协同工作规范要求,实现设计与设计、设计与工艺、设计与物资、设计与市场等各层级协同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对装备制造业的数字化研制技术的应用和发展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机械产品数字化协同中协同环境、协同组织、协同阶段划分、协同实施要求要求。适用于机械产品数字化研制工作协同。 主要内容包括: 1)术语和定义:包括三维设计成熟度、集成产品团队IPT。 2)协同环境:对协同软件、协同产品数据管理系统平台、统一的标准规范体系、统一的设计模板、组织等。 3)协同组织:包括协同参与方范畴、技术领导及其职责、协同设计团队角色设置及其权限配置。 4)协同阶段划分:协同阶段划分方法、三维设计成熟度划分方法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 5)协同实施要求:协同中计划管理、协同方式、协同中成熟度及协同阶段工作要求、成熟度及阶段降级方法、协同工作确认及审查、协同数据审签受控及发布等要求。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