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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由 320(中国人民银行)提出,委托TC180(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印制科学技术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83385-Q-320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9-03-13
申报日期
2018-01-22
公示开始日期
2018-11-26
公示截止日期
2018-12-25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6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060 金融、银行、货币体系、保险
提出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技术委员会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人民币现金机具是金融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人民币的信誉,稳定金融秩序,确保国家金融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基础作用。

制定《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国家强制标准,是确保国家金融基础设施的能力满足国家经济发展需要的重要举措,在规范金融机构现金机具使用,引导现金处理机具生产企业提升产品鉴伪能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的制订为人民币现金机具的鉴别功能提出了统一技术要求,便于生产企业规范产品的鉴别功能,设计生产满足人民币流通需要的现金机具,有利于改善人民币的流通环境,具有非常重要的社会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主要规定了具有人民币鉴别功能的现金机具的鉴别能力技术规范,明确了现金机具所需检测的人民币防伪特征以及检测这些防伪特征的有效性指标,及现金机具鉴别功能的检测方法等。

涉及的产品清单

本标准范围为所有具有人民币真伪自动鉴别功能的机具,包括点验钞机、纸币清分机、硬币清分机、自助存取款一体机(CRS)、自助售票机、自助售货机、自助缴费机等。

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

项目编号:2018YFF0213900 名称:金融风险防控关键技术标准研究

行地标转化

JR/T 0154-2017 《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本标准主要对具备人民币真伪鉴别功能的人民币现金机具的鉴别能力做出强制要求,包括纸币、硬币现金机具的鉴别能力及其鉴别速度、漏识率、误识率、冠字号码字符误读率(仅人民币纸币现金机具)、拒钞率(仅人民币纸币现金机具)等。

强制理由:我国流通中现金规模达6万亿以上且持续增长,近几年假币平均年收缴量近10亿元,数额持续处于高位。严峻的假币形势对国家经济及公众利益造成了极大危害。人民币现金机具作为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在发现、阻截假币流通中发挥了关键性作用,随着经济活动日益频繁,全社会对现金机具的需求持续上涨。目前,我国现金机具总体规模在千万台以上,现金机具与经济活动深度融合,多种自助现金机具涌现并进入公众生活。必须对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做出强制要求,才能够有效维护公众合法权益,保障国家金融安全。 当前我国现金机具种类多样、鱼龙混杂、鉴别能力参差不齐,公众误收假币,利益受到侵害事件时有发生,对机具鉴别能力做出强制要求,有利于遏制机具行业乱象,规范市场环境,淘汰落后产能,保障货币流通秩序,系统防范金融风险。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有关规定,人民币反假鉴别仪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生产。人民币反假鉴别仪国家标准,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协助组织实施。为此,应由我行制定本标准。 现行强制性标准中,《人民币鉴别仪通用技术条件》GB 16999-2010为人民币鉴别仪产品的国家强制标准。目前已与《人民币鉴别仪通用技术条件》归口单位协商达成合作协议,并按要求对《人民币鉴别仪通用技术条件》提出复审申请,修订《人民币鉴别仪通用技术条件》,配套于《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形成现金机具标准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