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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船舶及海洋工程用结构钢》由 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83SC6(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钢板钢带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2008-T-605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9-07-12
申报日期
2017-12-29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1-03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1-18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77.140.50
77 冶金
77.140 钢铁产品
77.140.50 扁平钢和半成品
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钢板钢带分会
主管部门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国务院印发《中国制造2025》中“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重点领域中提到,在海洋油气资源开发装备方面重点发展海洋常规与极地油气资源勘探/开采与生产装备、水面支持装备,深水、超深水钻井船、铺管起重船、海洋支持船等工程船舶与装置的研制与集成创新;深水、超深水半潜式生产平台、大中型液化天然气浮式生产储卸装置(LNG-FPSO/FSRU)、浮式钻井生产储卸装置(FDPSO)、张力腿平台(TLP)、深水立柱式平台(Spar)等油气生产装备及水下生产系统、12缆以上深水物探船等生产辅助装备的研制和产业化应用。

也符合国发[41]号文"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逐步提高热轧带肋钢筋、电工用钢、船舶用钢等钢材产品标准"和"推动节能、节材和轻量化,促进高品质钢材、铝材的应用,满足先进制造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需要"要求。

近年来,世界各国船级社BV、CCS、DNV、LR、NK、RINA等均对本国船级规范进行了修订或修改,在金属材料一篇中,对钢板等船用结构钢的主要技术指标更加趋于一致的同时,将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W13“钢板和宽扁钢厚度公差”统一要求纳入各国船级社规范中,要求执行W13的相关要求。

各国船级社规范已明确要求钢板的平均厚度不小于公称厚度,并规定测量方法及图示。

本次国家标准修订,将纳入各国船级社规范的最新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使国家标准与国际各船级社规范要求趋于同步,提高我国国家标准的适用性,将有利于我国造船用钢材的使用和出口。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适用于制造远洋、沿海和内河航区航行船舶、渔船及海洋工程结构用厚度不大于150mm的钢板、厚度不大于25.4mm的钢带及剪切板和厚度或直径不大于50mm的型钢。 修订主要技术内容:1、对于规范性引用文件进行修改,取消了个别不适用的引用标准;2、增加了钢板厚度的测量部位应在距钢板的侧边不小于10mm任意处,钢带厚度的测量部位应在距钢带的侧边不小于40mm任意处。 钢板平均厚度测量方法: a) 钢板平均厚度可采用自动或手工方法测量。 b) 钢板侧边的测量位置:采用自动方法测量时,在侧边不小于10mm、不大于300mm的范围内测量;采用手工方法测量时,在侧边不小于10mm、不大于100mm的范围内测量。 c) 按示意图,至少选两条线进行测量,每条线至少选3个测量点(当选测量点大于3个时,每条线的测量点应一致);并按平均值计算钢板平均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