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由 469(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委托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 、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北京工业大学 、艾默生环境优化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大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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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节能意识的普及,房间空调器产品的节能技术、能效水平达到升级,市场结构发生很大变化,需要进一步提高标准的能效水平,落实标准的节能引导作用;同时定频空调器、转速可控性房间空调器不同能效标准规定和能效标识,也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
2)能效标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实施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规范用能产品市场的一项重要而有效的措施。
成为国家能效标识制度、节能产品认证制度的技术依据。
3)GB12021.3-2010、GB21455-2013合并已列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标准精简计划。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空气冷却冷凝器、全封闭转速可控型电动压缩机,额定制冷量在14000W及以下,气候类型为T1的房间空气调节器。 主要技术内容:1)耗电量限定值;2) 能效等级。
家用变频和定频空调
能效限定值
强制理由:淘汰高耗能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节能法》配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