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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视疲劳测试与评价方法 第2部分:视知觉功能测试方法》由 TC7(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北京大学医学部眼视光学院清华大学首都师范大学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84275-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12-29
申报日期
2017-11-29
公示开始日期
2018-07-26
公示截止日期
2018-08-10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18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180 人类工效学
归口单位
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科技与信息技术的发展提高了各类电子视觉显示器的普及率和易获得性,随之而来,人们接触显示器(尤其是手机显示器)的时间和频率倍增,日益加剧了视疲劳发生的可能性,甚至引发其他眼科疾病或心身疾病。

与此同时,灯具的制造技术也在飞速发展,不合适的光环境或者其与显示器的组合更加剧了人们的视疲劳状况,目前青少年近视的不断攀升以及近视的低龄化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而其中不少视疲劳或视力下降的问题其实质上是视知觉功能发生了改变。

对此问题的解决不仅要引导和纠正人们不良的用眼卫生和习惯,更需要企业研发和生产出更加舒适、高效的电子视觉显示器或灯具,以改善人们的视疲劳问题。

这样,如何评价电子视觉显示器或灯具的舒适性就成为业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目前,关于视疲劳的测试与评价方法并没有统一的评价方法,国际国内缺少权威的测评标准,因此,根据社会、国家和行业发展需求,急需为社会或生产企业提供视疲劳的科学测评方法,以达到规范评价方法、降低生产成本、促进市场繁荣、保障人民视觉健康并发展和谐社会的目的。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系列标准主要针对各种视觉显示终端类产品以及照明产品对人视知觉功能的影响制定评价方法规范。本部分内容主要侧重评价长时间使用电子视觉显示终端产品和不同类型照明产品对用户视知觉功能的影响。

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编号2016YFB0401203 “显示视觉健康评价方法和评测平台及标准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