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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视疲劳测试与评价方法 第1部分:眼视光学测试方法》由 TC7(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84718-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12-29
申报日期
2017-11-29
公示开始日期
2018-07-26
公示截止日期
2018-08-10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18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180 人类工效学
归口单位
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科技与信息技术的发展改变了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

随着各类电子视觉显示器的普及,人们接触显示器(尤其是手机显示器)的时间和频率急剧增加,日益加剧了视疲劳发生的可能性,甚至引发其他眼科疾病或心身疾病。

与此同时,第三代固体照明技术也在飞速发展,然而其光谱与天然光源有着显著地不同。

尽管新型光源对视觉系统的影响尚不明了,但因其有着优异的能耗特性仍然获得了广泛的应用。

不合适的光照与显示器的组合更加剧了人们的视疲劳状况。

目前青少年近视发病率的不断攀升以及近视的低龄化很可能与显示器的广泛长时间使用和/或不合适的照明有关。

对此问题的解决不仅要引导和纠正人们不良的用眼卫生和习惯,更需要企业研发和生产出更加舒适、高效的电子视觉显示器或灯具,以改善人们的视觉健康问题。

所以,如何评价电子视觉显示器或灯具的舒适性就成为业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目前,关于视疲劳的测试与评价方法并没有统一规范的评价方法,国际、国内相关领域内也缺少权威的测评标准。

因此,为了满足行业、社会和国家的发展需求,以达到规范评价方法、降低生产成本、促进市场繁荣、保障人民视觉健康并发展和谐社会的目的,我们急需为社会或生产企业提供一套关于从眼科和视觉科学的角度去评价视疲劳的科学评测方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系列标准主要针对各种视觉显示终端类产品以及照明产品对人眼的眼科学和视光学指标的影响,制定视疲劳的评价指标和测试方法规范。本部分内容主要侧重显示终端产品和不同类型照明产品对人眼的眼科和视光学指标的影响。

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编号2016YFB0401203 “显示视觉健康评价方法和评测平台及标准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