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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复合肥料》由 TC105(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05SC3(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磷复肥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阿拉伯化肥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81868-T-606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8-10-15
申报日期
2016-04-30
公示开始日期
2018-05-09
公示截止日期
2018-05-24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80
65 农业
65.080 肥料
归口单位
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磷复肥分会
主管部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复合肥料是指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由化学方法和(或)掺混方法制成的肥料。

由于能够提高肥效、简化施肥技术、减少施肥次数,提高作物产量和品质,避免单质肥料不合理施用造成的环境污染等问题,其生产和使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是我国用量最大的肥料品种。

前版标准于2009年实施,当时为了防止虚假和夸大宣传禁止标注外源添加的中微量元素各类和含量,随着农业需求的发展、工艺和技术的进步、检验检测技术的发展和消费者辨别能力的提高,急需修订现行标准。

同时,国家实施了农田耕地土壤质量保护政策,今年环保部又将出台《土十条》,并启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为重点,因此有必要加强肥料这一源头中有害有毒物质的管控,因此拟增加产品质量安全要求。

为提高产品质量、保护环境,贯彻和配合国家“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水污染行动计划”、“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工信部《关于推进化肥行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关政策,亟需修订现行标准,更好地为政策实施提供技术依据。

本项目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的“2017年底前,修订肥料、饲料、灌溉用水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和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等标准,进一步严格污染物控制要求”中涉及的标准修订项目,是质监总局落实“土十条”的重点标准任务之一,也是集中复审结论为修订的标准项目。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拟规定复合肥料的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适用于复合肥料(包括各种专用肥料以及冠以各种名称的以氮、磷、钾为基础养分的三元或二元固体肥料);已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硝酸磷肥、硝酸磷钾肥、农业用硝酸钾、磷酸二氢钾、钙镁磷钾肥及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掺混肥料等应执行相应的产品标准。缓释复合肥料同时执行相应的标准。 近年来复混肥料工艺和装备进步,产品质量与复合肥料几乎无差异,借鉴国外概念,本次修订拟统一为复合肥料 拟增加中量元素和微量元素的检测方法和要求、缩二脲等有害物质限量要求、明确水分以出厂检验数据为准,增加可以用条形码或二维码标注部分产品信息;并配合强制性标准精简整合,由强制性标准修订为推荐性标准。 本项目预研充分,确保按期完成。

涉及的产品清单

复合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