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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尾矿库安全规程》由 450(应急管理部)提出,委托TC288SC2(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煤矿山安全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长春黄金设计院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73373-Q-450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01-09
申报日期
2017-08-09
公示开始日期
2017-11-24
公示截止日期
2017-12-02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10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提出部门
应急管理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煤矿山安全分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现行行业标准《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已实行十多年,随着尾矿库安全技术的发展和《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2013)的颁布实施,现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与尾矿库建设方面的标准存在不匹配的问题,对该标准进行修编,并由行业标准升格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提升尾矿库安全管理,保障尾矿库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化改革的要求,对现有尾矿库安全方面的标准和标准体系进行整合简化,能更好地发挥该标准在尾矿库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方面的作用。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规程的范围涵盖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含锰渣库、赤泥堆场)建设、运行、闭库等尾矿库全生命周期内的安全技术。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尾矿库勘察、尾矿库选址、尾矿坝坝型选择、尾矿库防排洪、尾矿坝渗流稳定、尾矿坝稳定性、坝基处理、不良地质情况处理、尾矿库回采、尾矿库闭库、职业健康、各时期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

涉及的产品清单

本标准不涉及产品

行地标转化

AQ2006-2005,尾矿库安全规程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全文强制。

强制理由:《尾矿库安全规程》范围涵盖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含锰渣库、赤泥堆场)建设、运行、闭库等尾矿库全生命周期内的安全技术,规程的条款严格限定在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范围之内,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因此,该规程应作为强制性标准。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本规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犯规为准绳;与尾矿库建设方面的强制性标准《尾矿设施设计规范》、《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相匹配;是尾矿库安全方面的基础性、纲领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