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信息技术 智能语音交互系统 第1部分:通用规范》由 TC28(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8SC35(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用户界面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35.240.01 信息技术应用综合 |
前智能语音交互技术在移动互联网、智能家居、智能车载、智能客服、智慧教育、智慧医疗等领域已有着广泛的应用,随着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智能语音交互作为最自然最便捷的交互方式,将像水和电一样,成为人们智能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语音交互技术应用已大众化、多样化,然而在相关应用领域尚没有相关产品标准规范可遵循,为此,SC35语音交互标准工作组从产业应用急需出发,2015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相继开展了智能家居、移动终端、车载、智能客服等产品标准的研制,在组织相关标准制定过程中,发现各领域应用方向标准在术语和定义、分类、能力范围、评价指标、应用环境等方面存在缺失或者交叉重复和矛盾。
该标准主要为语音交互系统在智能家居、智能客服、车载等各终端应用方向提供基础性、通用性、纲领性的内容,统一、规范智能语音交互应用方面的术语、功能等的内涵, 减少各部分标准之间内容的重复和冲突, 减少其他各应用方向标准的容量,使各应用标准的内容更具针对性,提升应用类标准之间的协调性和一致性。
。
该标准主要规定了智能语音交互系统的通用性的术语和定义、系统框架、语音交互环境、一般要求、语音能力、评价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