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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楼宇经济术语》由 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成都市商务委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成都市楼宇经济促进会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73908-T-42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01-09
申报日期
2017-01-16
公示开始日期
2017-11-16
公示截止日期
2017-11-30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40.03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040 词汇
01.040.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词汇)
归口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执行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主管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楼宇经济作为国内新兴的特色城市经济形态,可以规避城市核心区土地资源匮乏的限制,促进城市经济的纵深发展,是现代服务业和城市经济做优做强的重要突破口,也是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资源配置优化的重要驱动力,具有“垂直的印钞机”、“立体的工业园”等美誉。

楼宇经济在区域乃至全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举足轻重。

但是,长期以来,我国楼宇经济没有一个统一的术语标准,这给楼宇经济的市场发展和其它界定带来诸多困难,如很多术语和定义概念不清、边界不清,数据统计口径不一致。

制定楼宇经济术语标准可准确界定与楼宇相关术语及定义,有利于楼宇经济数据统计、监测、评价,有利于引导楼宇经济规范化健康发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本标准确定了楼宇经济活动中的通用术语、楼宇运营术语、楼宇设施术语、楼宇招商术语、楼宇产业聚集术语、楼宇社会贡献术语、楼宇节能环保术语及其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楼宇经济活动及其相关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