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再生水生物毒性检测的样品前处理通用技术规范》由 TC63(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63SC5(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处理剂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南京大学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南京大学宜兴环保研究院 、江苏中宜金大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江苏中宜金大分析检测有限公司等 。
19 试验 |
19.020 试验条件和规程综合 |
本项目为重点项目,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水十条”等关于制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监测分析方法标准、推广废水处理回用技术、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等要求,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关于制定资源再生利用、节能、节水、环保、环境监测与检测服务、再利用及再生利用产品的标准要求。
再生水是否可用于某种用途取决于水的物理、化学和微生物方面的特性,除工业生产用水、冷却水等外,再生水后亦可用于景观用水、农业灌溉用水等,对人体健康和生态健康存在直接的影响。
因废(污)水污染物多,处理难度大,虽然大部分污染物可经过水处理工艺去除,但再生水水质仍受源水污染物浓度、处理工艺以及管理水平等影响很大,需要有效评估再生水的健康风险。
常规的化学监测方法并不能穷极所有污染物,生物毒性检测成为评估再生水水质的重要方法,而有效的水样采集及前处理是生物毒性检测的前提。
因此,对再生水生物毒性检测的样品前处理进行规范化和标准化,将有利于更好地对再生水生物毒性检测进行科学研究,促进再生水事业的发展。
本标准的制定能够给广大分析和科研工作者提供规范化文件,减少由样品前处理不当而导致的实验失败或实验结果无法反映真实情况的现象,为再生水生物毒性检测及健康风险评估提供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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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再生水中生物毒性检测的样品前处理技术规范。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再生水生物毒性检测过程中水样的采集、运输、贮存、浓缩提取及其相关的质量控制。
国家水专项:重污染区(武进)水环境整治技术集成与综合示范项目(2017ZX 07202);太湖流域水环境风险评估与预警技术示范”(2009 ZX07528-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