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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北斗卫星导航术语》由 TC544(全国北斗卫星导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卫星导航工程中心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信息工程大学北京空间飞行器总体设计部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北京卫星导航中心航天工程研究所中国电子标准化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74069-T-801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01-09
申报日期
2017-08-30
公示开始日期
2017-11-08
公示截止日期
2017-11-22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49.020
49 航空器和航天器工程
49.020 航空器和航天器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北斗卫星导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北斗卫星导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作为我国“十二五”中长期16个重大专项之一,在2013年9月由国务院发布的《国家卫星导航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中也明确指出:大力发展卫星导航产业,对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社会生产效率、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

我国建设的北斗卫星导航系统(BDS)目前已具备了覆盖中国及其周边地区的完全服务能力,可提供有源定位、无源定位、测速、授时和短报文通信等服务。

当前正在开展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全球组网建设,预计2020年将具备覆盖全球范围的完全服务能力。

随着我国北斗卫星导航事业的不断发展,在北斗工程建设与系统管理、终端产品的研制与应用、市场开发、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工作中,信息交流与传播范围不断扩大,对北斗卫星导航有关名词术语的规范性、准确性等有着迫切的统一需求。

通过制定本标准,可有效避免在各项工作中因用词不规范、不正确而产生的理解歧义,提高信息交流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术语标准是北斗卫星导航专项当前最急需的标准之一,对规范卫星导航相关术语和定义、解决理解的误区和差异、方便文件的编写和技术交流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这也是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工程建设与北斗应用市场拓展和产业化推广过程中最急需的基础标准之一。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北斗卫星导航相关的通用基础术语(通用技术体制、时空参考基准、信号及传输等)和应用术语(包括导航、定位、授时等特性、导航终端设备及其特性、行业应用等)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北斗卫星导航领域内的各种标准的制定、各类技术文件的编制、导航系统的工程建设、技术活动的研讨交流,也适用于科研、教学等方面。 本标准的通用基础术语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通用意义上的卫星导航术语,如GNSS、GPS、GLONASS、Galileo、BDS、单点定位、差分定位、相对定位等基本词汇。 2)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系统体制、基本原理,如RNSS、RDSS、短报文通讯等。 3)北斗卫星导航时空基准术语,如协调世界时(UTC)、北斗时、惯性坐标系、CGCS2000坐标系等。 4)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信号结构、发射、传输、接收及性能评价相关术语。涵盖载波频率、测距码(伪随机码)、导航电文、载波跟踪、空间环境影响、信号捕获、数据解调、数据处理、定位解算、性能评价等。 本标准中的导航应用术语主要涵盖以下方面: 1)导航终端设备术语,涵盖用户机、天线、地图及软件相关术语,如兼容型用户机、车载型用户机、抗干扰天线、天线相位中心、电子地图、导航软件等。 2)应用服务类术语,涵盖导航特性、测量特性、授时特性及短报文特性相关术语,如路径规划、路径引导、组合观测量、精密单点定位、整周模糊度、时标、时间频率传递等。 3)行业应用术语,涵盖航空、航海、车辆、通信、渔业、军事、测绘等领域,如空中交通管理、精密进近、告警时间、搜救服务、海用自动识别系统、时钟同步信号、CDMA、GSM、AGNSS、航海通告、船位监测、导航战、精确制导等。

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

GFZX0305030701 北斗卫星导航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