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电磁兼容 限值 中、高压、超高压电力系统中不平衡负荷发射限值的评估》由 TC246(全国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46SC2(全国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低频现象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检修试验中心 。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33.100 电磁兼容性(EMC) |
33.100.10 发射 |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TR 61000-3-13:2008。
采标中文名称:电磁兼容(EMC)-第3-13部分:限值 中、高压、超高压电力系统中不平衡负荷发射限值的评估。
不平衡负荷产生负序电流,使之在供电网上产生负序电压。
典型的不平衡负荷有电弧炉、牵引负荷(接入高压公用电网上);以及众多的三相不平衡负荷(接在中压和低压公用电网上)。
强加在旋转电机端子上的负序电压会产生附加的热损耗,负序电压还会导致换流设备产生非特征谐波(典型例子是正序3次谐波) 接入中性点接地的三相不平衡负荷还能产生零序电流,该零序电流是否注入到供电系统则取决于耦合变压器的接线方式。
在具有地电位的中性线流动的零序电流可以在三相相电压中产生零序不平衡电压。
这一现象通常没有通过发射限制的方式进行控制,更多的是通过系统设计和维护方式进行控制。
中性点不接地系统、线-线接入的装置不受零序不平衡电压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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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的范围是提供一种准则,对接入中、高、超高压供电系统的不平衡装置提出基本要求(低压装置在其它IEC文件中已经有规定)。本标准中的不平衡装置是导致电压不平衡的三相负荷或者发电设备。没有特别强调对单相装置的接入,在考虑单相装置的接入时,本通用准则任然适用。本标准拟对系统运行人员、设备业主提供指导,在工程实践中要规定的设备运行品质,以面对全部接入系统的客户。 标准强调了容纳干扰的系统容量分配方法。没有强调减缓干扰的措施,也不强调如何通过增加系统的容量来减缓干扰。 为了满足用电点的兼容水平,本标准仅仅对不同电压等级之间的负序电压水平进行协调指导。没有规定零序电压的不平衡兼容水平,因为相比于负序电压而言,零序电压之间的协调较少。但是,在中性点与接地网之间通过阻抗方式有效接地时,需要特别关注这种电压不平衡,特别是当变压器的中压侧和低压侧之间存在零序通道时。
本标准中的不平衡装置是导致电压不平衡的三相负荷或者发电设备。没有特别强调对单相装置的接入,在考虑单相装置的接入时,本通用准则仍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