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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倾斜数字航空摄影技术规程》由 TC230(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测绘地理)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测绘研究所北京天下图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中测新图(北京)遥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航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81634-T-466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10-15
申报日期
2017-06-08
公示开始日期
2018-05-09
公示截止日期
2018-05-24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07.040;35.240.70
07 数学、自然科学
07.040 天文学、大地测量学、地理学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35.240.70 信息技术在自然科学中的应用
归口单位
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自然资源部(测绘地理)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倾斜数字航空摄影通过多视角航空摄影,可同步获取垂直和倾斜影像信息,可为数字正射影像、数字高程模型、地物三维模型生产提供数据源,快速构建立体影像模型。

与传统航空摄影相比,倾斜数字航空摄影具有影像获取快捷、成果丰富、成本低廉、应用较广等特点。

我国多地区多领域应用该技术进行了倾斜数字航空摄影,利用其数据成果在数字城市、智慧城市建设、应急指挥等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

本标准的制定将会填补一直以来我国缺乏有效的倾斜数字航摄生产技术规定的空白,针对目前倾斜航摄技术不规范、产品模式不统一、数据交换共享困难、产品成果质量难以保证等现象提供基础技术保障。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拟规定的技术内容范围:本标准拟对倾斜数字航空摄影的定义、传感器配置、数据获取、数据管理及质量评价、成果资料整理和验收等方面进行规定。拟规定采用倾斜数字航摄仪进行航空摄影的技术要求、成果质量检查方法及成果资料整理验收要求等方面。 适用范围:适用于利用倾斜数字航空相机进行正射影像拍摄、正射影像和数字高程模型的生产、高精度实景真三维模型建模等各方面。 主要内容: (1)确定对倾斜数字航摄仪及其附件的基本要求; (2)针对倾斜数字航摄的特点对航摄设计工作阶段提出明确的技术要求,包括倾斜航摄计划所含内容、倾斜航摄设计的方法和原则等; (3)结合目前的技术水平,提出飞行质量与影像质量相关要求及补摄方法,飞行质量主要包括像片重叠度、像片倾斜角、航线弯曲度、航高保持等方面的内容; (4)提出数字影像整理的相关要求和成果验收的程序、移交资料、验收报告的内容等,影像整理相关要求包括影像编号方法、IMU/GNSS数据处理方法、影像数据的存储与外包装、硬盘及其包装盒标签注记内容以及文档资料的整理等。

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国家时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服务关键技术标准研究”(编号:2016YFF020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