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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手持便携式动力工具 振动试验方法 第11部分:石锤》由 TC173(全国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天水凿岩机械气动工具研究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3008-T-60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9-10-24
申报日期
2017-06-06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1-03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1-18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160;25.140.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160 振动和冲击(与人有关的)
25 机械制造
25.140 手持工具
25.140.10 气动工具
归口单位
全国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28927-11:2011。

采标中文名称:手持便携式动力工具 振动试验方法 第11部分:石锤。

目的意义

本部分为检测方法标准。

制定本部分的目的在于规范石锤类手持便携式动力工具振动的测量,使所测得的结果能够有效的比较相同型式不同型号的机器的振动量值,为用户对此类产品做出比较并校验已公布的振动量值提供依据。

过高的手柄振动量,可能引发操作人员的手臂的神经和血液循环损伤,甚至引发主机与作业工具共振,造成减损机器寿命,损坏机器零部件和作业辅具,最终影响产品质量。

对机器的手柄振动进行科学有效的评估,才能对振动危害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国外对产品的振动已经非常重视,为了保障我国民族产业有效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应确保在测量方法上与国际一致。

本项目等同采用国际标准而制定,有效消除了技术性贸易壁垒,为我国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部分规定了手持便携式石锤手柄部位手传振动测量的试验方法,确定了型式试验状态下操作石锤时手柄握持部位振动大小的型式检验程序。其测得的结果用于比较相同形式不同型号机器的振动大小。 本部分适用于由气动或其他动力驱动的雕刻笔和石匠用石锤(见第5章)。 本部分不适用于在建设工程中进行拆除作业的锤类机器,或是用于金属材料的气铲。

涉及的产品清单

雕刻笔和石工用各类石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