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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灯具 第2-24部分:特殊要求 限制表面温度灯具》由 TC224(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24SC2(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72579-T-607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7-12-15
申报日期
2017-04-20
公示开始日期
2017-08-09
公示截止日期
2017-08-23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140.40
29 电气工程
29.140 电灯及有关装置
29.140.40 照明设备
归口单位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分会
主管部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598-2-24:2013。

采标中文名称:GB 7000.17-2003。

目的意义

限制表面温度灯具广泛应用于诸如处理或储藏粮食、面粉、纺织材料的仓库或类似场所,以及诸如颜料粉、木屑、谷物碎末、面粉和纺织碎屑等可能大量积聚的地方。

当这些场所的气体、蒸气、粉尘、纤维或飞扬状的物质大量积聚时,产生大量的热积聚或热辐射的有害效应,这些效应不仅损坏相应设备的安全功能,更有可能造成严重的火灾。

及时修订限制表面温度灯具产品的安全标准,是灯具产品质量与国际接轨的技术基础,有利于相关的产品进出口质量认证,进一步规范我国照明灯具的安全质量,对照明产品质量提高有积极意义。

本标准为产品安全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的制定范围。

我国是照明电器生产大国,目前的限制表面温度灯具标准的执行比较平稳,不存在与其他标准和交叉和矛盾。

我国照明电器在生产工艺,研发能力,标注技术方面都具有相当的成熟度。

标准修订后,其分类和技术要求与我国限制表面温度灯具产品的设计和生产水平基本适应,不会对行业造成重大影响。

目前我国具有灯具产品检验能力的第三方实验室的数量已达到2位数,其中具有国际资质的实验室也已近10家,试验水平和能力已达到或接近国际水平。

标准修改后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合格判定均不涉及环境、试验条件和试验设备的重大变化,对试验室的试验能力不构成障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以电光源为光源的限制表面温度灯具的要求。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包括标记、结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接地规定、接线端子、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耐热、耐火和耐起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