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由 466(自然资源部(测绘地理))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标准化研究所 、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第一地形测量队 。
07 数学、自然科学 |
07.040 天文学、大地测量学、地理学 |
国家测绘局于1997年3月26日印发施行了部门规章《测绘安全生产规程》,实施十年后,在2008年发布强制性行业标准CH 1016-2008《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代替了原部门规章。
强制性行业标准CH 1016-2008的实施对保障测绘职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加强测绘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促进测绘事业安全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6年经过强制性标准精简整合工作,《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国标委综合函【2017】4号)明确,强制性行业标准CH 1016-2008的结论为修订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项目。
强制性行业标准CH 1016-2008实施十年来,我国测绘事业发展迅速,测绘行业单位逐步发展壮大,测绘从业人员增长迅速,测绘作业范围场所越来越广,从陆地到海洋,从国内到国外,测绘生产安全管理和监督出现了许多新形势、新特点,使得该行业强标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测绘生产安全管理和监督的要求,迫切需要尽快制订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和推动测绘事业产业发展。
重新制定测绘安全标准,用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形式发布执行,用以规范测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行为,从技术的层面给予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对于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保障测绘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意义十分重大。
本标准规定测绘生产中与人身安全相关的安全管理、安全防范及应急处理的要求。标准适用于测绘生产中作业人员的安全保护与防范。
无。
CH 1016-2008 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
本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测绘生产主要工序和环境中可能存在的涉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危害因素,而规定应采取的防范和应急措施。
强制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和《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化管理办法》等标准化管理法律法规,涉及人身安全的应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本标准涉及人身安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和《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化管理办法》等标准化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标准未见与本标准内容雷同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未与其他强制性国家标准存在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