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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土方机械 使用电力驱动的机械及其相关零件和系统的电安全 第3部分:自行式机器的特定要求》由 TC334(全国土方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81701-T-60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10-15
申报日期
2017-04-20
公示开始日期
2018-05-09
公示截止日期
2018-05-24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53.100
53 材料储运设备
53.100 土方机械
归口单位
全国土方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土方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电能是一种方便的能源,它的广泛应用形成了人类近代史上第二次技术革命,电能为土方机械提供动力,保证土方机械设备的正常工作。

在实际操作中,越来越多地出现由于电气设备故障引发的机械故障。

电气事故按发生灾害的形式,可以分为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电气火灾和爆炸事故等;按发生事故时的电路状况,可以分为短路事故、断线事故、接地事故、漏电事故等,其危害巨大,甚至能威胁到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究其主要原因,大多是因为不重视电气设备的用电安全,所以有必要对土方机械电气设备的电安全进行规范。

本部分对电力驱动的自行式土方机械设备及其相关零部件和系统的电安全提出了具体的技术建议和要求,目的是提高土方机械使用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性、提升土方机械电气控制响应的一致性和相关零部件系统维护的便利性。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部分规定了使用电力驱动的自行式土方机械(使用车载电源)电气设备及其零部件的特殊安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车载电压范围在50 V~36 kV a.c(任何频率)和75 V~36 kV d.c(任何频率)的户外机器。 设备的操作电压不是车载电压,因此,不在本文件规定的范围内。 本部分与ISO 14990-1保持关联,电力驱动土方机械(EMMs)不论使用哪种动力方式,ISO 14990-1给出了通用性要求。而ISO 14990-2规定了使用外部动力机器的特定要求。对于既能使用自行供电又能使用外部动力的土方机械(例如具有电源功能并且内置充电器能够使用电池供电),也应当符合ISO 14990-2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