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效益监测评价》由 432(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林科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 、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草)工程管理办公室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林业果树研究所 。
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评估是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迫切需要对原有标准的内容进行更新及完善,特别是生态效益监测方面,力争满足已有行业标准“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与评估规范(LY/T2537-2016)”的需求,从退耕地还林、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封山育林三种模式全面、科学、清晰地核算退耕还林工程带来的效益,为管理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提供基础信息和数据参考。
标准适合于退耕地还林、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封山育林等退耕还林工程。本标准规定了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专项监测站建设、监测指标与监测方法、评估和数据管理等技术要求。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与评估规范”(LY/T2537-2016)的监测与评估指标等内容,增加了相应的内容。 2、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数据管理的内容。 3、原有的监测站设施只有气象站、水文站、坡面径流场、集沙槽、固定标准地、调查样地等方面,修订后效益专项监测站建设内容包括站址(区)建设、分析实验室建设、生态要素观测场建设(涵盖了水文要素、土壤要素、气象要素、生物要素、其他要素等方面),针对每一项建设内容均从地点选择、建设要求、仪器设备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 4、在生态效益监测指标及监测方法方面做了比较大幅的修改,在原有监测指标及监测方法的基础上增加了林木元素含量、林分吸收污染物、滞尘指标、负离子浓度、土壤容重、风蚀模数、叶面积指数等监测指标及监测方法。 5、将原标准的监测内容、监测指标、监测频度等进行了整合,整合为监测指标。 6、监测方法的内容均参照国家标准,该部分没有进行赘述。 7、增加了评估方法的相关内容,涉及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数据来源、评估指标体系以及评估公式。
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分布式定位研究与模型模拟(201204101)”、“东北森林生态要素全指标体系观测技术研究(201404303)”与“森林对PM2.5等颗粒物的调控功能与技术研究(201304301)”。
LY/T 2573-2016 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与评估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