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土方机械 使用电力驱动的机械及其相关零件和系统的电安全 第1部分:一般要求》由 TC334(全国土方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 。
53 材料储运设备 |
53.100 土方机械 |
电能是一种方便的能源,它的广泛应用形成了人类近代史上第二次技术革命,电能为土方机械提供动力,保证土方机械设备的正常工作。
在实际操作中,越来越多地出现由于电气设备故障引发的机械故障。
电气事故按发生灾害的形式,可以分为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电气火灾和爆炸事故等;按发生事故时的电路状况,可以分为短路事故、断线事故、接地事故、漏电事故等,其危害巨大,甚至能威胁到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究其主要原因,大多是因为不重视电气设备的用电安全,所以有必要对土方机械电气设备的电安全进行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ISO 6165定义的土方机械中的电气设备及其部件的一般安全要求,以及运营商、技术人员、服务/维修人员和旁观者的安全位置。 它适用于使用车载电压在50 V-36 kV范围内交流电任何频率的有效值和75 v-36kV室外用直流脉冲的任何频率的机器。发生在设备内的电压不被认为是车载电压,因此不在其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