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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信息申报和支付信息申报电子单证》由 TC83(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浙江省交通运输物流信息服务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61268-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6-10-13
申报日期
2015-08-27
公示开始日期
2016-04-14
公示截止日期
2016-04-30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0.01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35.240.01 信息技术应用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迅猛,受到了国家的高度关注,为了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更好更快的发展,在杭州、上海、宁波、郑州、重庆等5个城市开展了国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活动,各试点城市也建立起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单一窗口平台。

单一窗口平台实现电商企业、物流企业、支付企业、海关、国检、国税、外管等之间信息标准化流通,是跨境电子商务的支撑监管系统。

对于电商企业,有利于缩短货物的通关时间,促进货物快速通关;对于海关,有利于实现“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物流清关方式,便于海关对跨境进出口电子商务备案、通关、结汇退税以及后续环节监管执法的规范化管理;对于物流企业,减少了物流运输时间,有利于节约物流成本,改善物流服务质量,也有利于实现跨境全程电子化商品追溯管理。

目前除了五个试点城市以外,还有多个城市正在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单一窗口平台的建设,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因此急需制定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信息申报和支付信息等电子单证标准,推动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提升跨境电商综合竞争力。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在进出口跨境贸易中,物流企业、支付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单一窗口平台与国检、海关、国税、外管等单位进行物流信息数据、支付信息数据交互的物流信息申报单证和支付信息申报单证。 本标准适用于跨境电子商务单一窗口平台、电子数据交换、物流信息系统、支付企业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与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