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区域品牌价值评价 旅游目的地》由 TC532(全国品牌评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等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40 专利、知识产权 |
旅游市场的竞争越来越表现为旅游品牌的竞争,旅游目的地品牌是旅游地的核心竞争力所在。
所谓旅游目的地品牌是相对一个旅游区域而言的,它并不为某一个特定的旅游企业所独占,而是为该地区所有的旅游企业所共享。
旅游目的地品牌在提升旅游目的地整体形象,巩固和拓展旅游市场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它对于推动区域内旅游业的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品牌是旅游目的地的重要无形资产,旅游目的地品牌价值货币化评估是旅游目的地资产经营管理的重要依据。
旅游目的地品牌价值包括旅游吸引物、旅游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取决于旅游者对景区吸引物与服务的认可与信赖。
品牌权益是由品牌引起的价值增值,品牌权益与品牌价值成正相关。
旅游景区品牌权益的大小取决于旅游者愿意为此品牌支出的溢价大小和旅游者的偏好程度,旅游目的地品牌价值量与产品的市场销量、品牌持续年限、贴现率有密切关系。
制定旅游目的地品牌价值评价标准,对于开发和保护旅游资源,提升品牌价值和形象,保持旅游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目的地区域品牌货币价值测算模型、测算指标、计算方法、测算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旅游目的地区域品牌持有者、相关者进行旅游目的地区域品牌价值的自我评价,也可作为第三方进行区域品牌价值评价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