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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防爆炸安全检查能力评估》由 312(公安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北京城市系统工程研究中心深圳市华德安科技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51643-T-312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36个月
下达日期
2015-08-18
申报日期
2014-12-27
公示开始日期
2015-06-05
公示截止日期
2015-06-20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20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200 事故和灾害控制
归口单位
公安部
执行单位
公安部
主管部门
公安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及时发现各级各级公安机关和安检点在防爆安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改进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各安全检查机构安全检查能力,切实提高各级公安机关和安全检查机构查出爆炸装置的能力和水平。

防爆安检能力评估应针对爆炸物安全检查,系统、全面、客观地反映评估对象的安全检查能力,并为其改进提供依据。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防爆炸安全检查能力评估的原则、方法和实施流程。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公安机关和安检点的防爆炸安全检查能力的评估,也可用于大型场所如博物馆、影剧院等的临时安检能力评估。 技术内容:本标准建立了评估的指标体系、列举了计算方法等技术内容

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

质检公益项目201310213重点公共安全场所防爆炸安全检查技术标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