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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风暴潮等级标准》由 TC283(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海洋)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62623-T-418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6-12-28
申报日期
2015-07-22
公示开始日期
2016-10-14
公示截止日期
2016-10-30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07.060
07 数学、自然科学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归口单位
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自然资源部(海洋)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本标准的编制是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战略方针,实现《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强化海洋灾害评估工作,本标准针对我国最严重海洋灾害-风暴潮灾害建立评估标准,确保风暴潮灾害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本标准的编制将针对风暴潮过程的风暴增水、高潮位超过当地警戒潮位、风暴潮灾害等风暴潮重要指标的等级划分等进行规范,为历史风暴潮研究、风暴潮评价、风暴潮风险区划等工作实施提供标准和依据,为有关部门进行风暴潮灾害评估提供科学依据,保证风暴潮影响评价、风险评估等工作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为沿海地区海洋防灾减灾和经济规划布局提供规范的决策依据。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范起草,主要依据我国现行的海洋观测、潮位核定、风险评估方面的法规、标准和指导文件,研究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标准和方法,从技术角度贯彻实施海洋防灾减灾和风险评估工作的要求。 根据《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建立健全国家海洋标准体系,全面推进技术标准、产品标准、标准品标准、鉴定标准等制定工作”的发展要求,结合国家海洋局发布的《中国海洋灾害公报》的灾害统计数据,以风暴潮的自然属性(风暴增水和风暴潮超警戒)和社会属性(风暴潮灾情)作为评估风暴潮等级标准的总体思路编制。 本标准规定了风暴潮等级标准的具体使用范围、术语和定义、等级内容和划分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预报机构及评估机构进行风暴潮、风暴潮灾害评估等工作,主要应用单位包括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预报机构及评估机构等。 本标准针对风暴潮过程中的重要指标风暴增水、高潮位超当地警戒潮位、风暴潮灾情、风暴潮灾度等进行了等级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