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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废弃铝渣回收利用规范》由 TC294(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申报日期
2015-02-10
公示开始日期
2015-06-05
公示截止日期
2015-06-20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30.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30 废物
13.030.10 固态废物
归口单位
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原铝、铝合金和再生铝生产过程中,铝熔体表面会漂浮一层不熔夹杂物(铝渣灰或铝渣),其成分因各生产厂家的原料及操作条件不同而略有不同,但一般含有氧化铝、氮化铝、铝及其它氧化物、盐添加剂等,它具有吸附铝熔体内部杂质、抑制铝氧化的作用。

其中的氧化铝主要是铝熔体与空气中的氧气接触反应而生成的;氮化铝来源于铝熔体与空气中氮气或鼓入的氮气反应的产物;铝主要是飞溅出的铝熔体和浮渣携带出的铝熔体;其它氧化物主要是铝合金中的其它金属被氧化而产生的;添加剂主要有氯化钠、氯化钾和氟化物,主要起到降低 熔剂熔点,增加熔体流动性和防止铝熔体氧化的作用。

随着经济的发展,铝的消耗量逐渐增多,铝资源变得紧缺,但铝生产和加工过程产生大量高铝含量的固体废弃物(铝灰),每生产一吨铝将产生30-50千克铝灰,如果不能有效利用和处理这部分固体废物,生态环境将面临严重威胁。

不同的工艺过程会产生不同类型的铝灰,其组分比较复杂。

铝灰具有较高的铝含量,但其中铝的存在形式多种多样,在钢铁冶炼时作为脱氧、脱硫的促进剂,具有造渣、保温作用。

标准的制定,有利于此类炼钢促进剂的规范化管理。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铝渣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包装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铝生产加工、铝电解、铝再生熔炼等领域产生的铝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