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电子文件管理能力体系 第1部分 通用要求》由 244(国家密码管理局)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密码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140 信息学、出版 |
01.140.20 信息学 |
电子文件是国家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子文件的真实、完整、有效与安全依赖于电子文件软件系统的质量和系统的正确使用与可靠运行。
2011年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国家电子文件管理工作规划》(2011-2015),明确提出未来五年国家电子文件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开展电子文件管理的认证认可工作,推行电子文件系统测评工作,建立电子文件管理的能力评估体系。
这就迫切需要编制组织管理电子文件的能力要求和测评规范等相关标准,通过贯彻和实施,将机构的业务工作、数字资产、技术系统和风险控制体系紧密结合,促进机构及人员管理电子文件的专业技能和整体水平的提升与进化,引导机构构建电子文件管理能力体系,帮助机构组织实施并有效开展电子文件管理工作,这对国家各个领域科学、有效管理电子文件科学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对数字时代留存社会记忆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部分阐述了电子文件管理工作的原则、特点、内容和目标,明确了电子文件管理组织开展电子文件管理工作的能力体系,从组织运作、文件控制、技术实现和信息服务等方面明确了机构及其人员开展电子文件管理工作的能力要求。 本部分主要围绕与电子文件管理紧密相关的专业业务提出能力要求,不重点涉及电子文件管理组织的通用业务能力,如资金筹划、财务管理、场所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