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信息技术 工业云服务 能力总体要求》由 TC28(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数码大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南省公司 、上海明匠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三一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云科技应用有限公司 、沈阳机床(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照排有限公司 、江苏徐工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惠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智能云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普元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航天智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易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35.100 开放系统互连(OSI) |
35.100.05 多层应用 |
《中国制造2025》在“提高国家制造业创新能力”战略任务和重点中明确提出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在“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战略任务和重点中明确提出建设一批高质量的工业云服务平台;在智能制造重大工程中,明确提出建立智能制造标准体系。
工业云标准是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制定工业云服务能力总体要求的相关标准,可以规范工业云服务系统建设,指导工业企业采购和使用工业云服务,为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提供支撑,同时提高工业产品的智能化和服务化水平,夯实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发展基础,并且促进研发设计和生产过程的协同创新,实现个性化服务需求的快速响应,保障服务质量,引导和规范我国工业云服务市场的发展,为智能制造重大工程的实施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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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给出了工业云服务的业务能力分类、业务能力要素和业务能力生命周期,规范了不同水平的工业云服务业务能力需要达到的要求,规范了业务能力建设、发布、评估等环节的要求。 本标准是工业云标准体系中的服务能力标准。建立本标准,可指导工业云服务提供者进行能力建设、能力发布和能力评估,指导客户选择工业云服务,可作为第三方评估工业云服务提供者的业务能力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