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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信息技术 工业云服务 能力总体要求》由 TC28(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数码大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南省公司上海明匠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云科技应用有限公司沈阳机床(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照排有限公司江苏徐工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惠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智能云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普元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航天智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易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62507-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6-12-28
申报日期
2016-07-05
公示开始日期
2016-10-14
公示截止日期
2016-10-30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100.05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100 开放系统互连(OSI)
35.100.05 多层应用
归口单位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中国制造2025》在“提高国家制造业创新能力”战略任务和重点中明确提出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在“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战略任务和重点中明确提出建设一批高质量的工业云服务平台;在智能制造重大工程中,明确提出建立智能制造标准体系。

工业云标准是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制定工业云服务能力总体要求的相关标准,可以规范工业云服务系统建设,指导工业企业采购和使用工业云服务,为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提供支撑,同时提高工业产品的智能化和服务化水平,夯实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发展基础,并且促进研发设计和生产过程的协同创新,实现个性化服务需求的快速响应,保障服务质量,引导和规范我国工业云服务市场的发展,为智能制造重大工程的实施提供保障。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给出了工业云服务的业务能力分类、业务能力要素和业务能力生命周期,规范了不同水平的工业云服务业务能力需要达到的要求,规范了业务能力建设、发布、评估等环节的要求。 本标准是工业云标准体系中的服务能力标准。建立本标准,可指导工业云服务提供者进行能力建设、能力发布和能力评估,指导客户选择工业云服务,可作为第三方评估工业云服务提供者的业务能力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