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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聚乙烯(PE)再生料表征》由 TC415(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天津再生资源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84873-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12-29
申报日期
2016-09-12
公示开始日期
2017-05-15
公示截止日期
2017-05-29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20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200 制冷技术
归口单位
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我国大力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而促进塑料回收利用行业整体健康发展的也势在必行。

再生 PE 塑料中,可能存在危害环境和生物的有害物质。

目前国内PE再生塑料已经大规模应用,但是国内还没有相关的行业、国家标准来规范、表征该产品。

由于再生PE回收生产的复杂性,导致再生PE产物有可能存在较大杂质以及产品质量出现缺陷等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再生PE产品的使用受到很大限制和影响使用者的信心。

因此有必要关注再生塑料问题,特推荐本标准。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聚乙烯(PE)塑料再生料的表征规定了PE再生料表征相关术语和定义,涵盖了PE再生料相关规范性引用文件、标准,指明了用于成品和半成品PE再生料的最重要表征特性和评估使用的相关测试方法,它规定了PE再生料的必需的表征特性及检测方法,给出了部分可选的表征特性及检测方法。该标准支持相关的使用再生PE的各方,使各方在特殊的和一般应用的详细计划上达成一致。

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专项 2016YFF0201600 典型产业链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标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