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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耐火材料企业防尘规程》由 450(应急管理部)提出,委托TC288(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科技大学中钢集团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瑞泰耐火科技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60870-Q-450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6-08-25
申报日期
2016-06-08
公示开始日期
2016-07-04
公示截止日期
2016-07-20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10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提出部门
应急管理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我国是耐火材料生产大国,耐火材料其种类繁多,生产过程粉尘危害较大,作业人员接触粉尘频繁,职业健康风险较高。

近年来,通过开展职业卫生整治等工作,耐火材料企业生产环境明显改善。

但是,粉尘危害依然较为严重,接触粉尘危害的作业人员职业健康风险依然较高。

国家非常重视耐火材料企业粉尘危害的防控工作,于1990年首次发布了GB12434-1990《耐火材料企业防尘规程》。

该规程对于规范我国耐火材料企业生产过程中的防尘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的管理与监测、保护作业人员的健康有重要意义。

该规程于2008年经过修订重新发布。

随着社会进步、科技的发展以及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2008年发布的GB12434-2008《耐火材料企业防尘规程》存在以下不足: (1)职业病防治和健康监护监管主体目前已由卫生部门调整到安全监管部门,国家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需要对现行《耐火材料企业防尘规程》进行调整,并增加相关内容:如增加耐火材料企业粉尘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定期检测及评价等规定。

(2)自2008年以来,耐火材料生产采用了新工艺、新技术,尤其是新型复合耐火材料不断涌现,生产工艺和技术革新较为明显,生产使用的原料种类更多,粉尘的性质更加复杂,粉尘危害的防控措施需要进一步调整。

如需要增加个体防护措施的具体要求等内容。

(3)自2008年以来,耐火材料生产设备有较大革新。

如越来越多的厂家采用了自动配料、自动液压等先进设备,设备产尘情况发生改变,作业人员接触粉尘方式发生变化,粉尘防控措施应做相应调整.螺旋压砖机等新型设备推广使用,设备需要采取的防尘措施需要进一步明确。

(4)原规程中对防尘管理工作提出了一些原则性的要求,根据目前安全生产监管的需要,需要明确防尘管理工作应符合的具体标准。

如企业应对员工的职业健康状况进行定期检查,需要明确职业健康检查应符合GBZ188的要求。

(5)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的最新规定,原规程部分条款不再适合作为强制性条款,需要变更为推荐性条款。

如第三章的“基本规定”等需要变更为推荐性条款。

(6)目前我国政府机构实施改革,安全生产监管的方式方法有了极大的改变,原规程需要进行进一步的修订,以适应安全监管的需要。

鉴于以上原因,急需对GB12434-2008《耐火材料企业防尘规程》进行修订,以使该标准符合行业实际情况,满足国家安全监管及指导企业开展防尘工作的需要,为预防职业病提供技术支撑。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的范围是:本标准规定了耐火材料企业有关防尘的基本要求和综合防尘措施。本标准适用于耐火材料企业防尘设计与管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了耐火材料企业有关防尘的基本规定、厂房建筑、生产工艺及设备、主要工序的防尘、除尘系统设计与维护、防尘管理等内容。

涉及的产品清单

耐火材料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本标准4.6、5.1、5.4、5.5、5.6、6.2、6.10、7.1.3、7.1.4、7.2.22、7.2.27、7.5.4、8.1.3、8.1.4、8.1.6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强制性内容主要包括防尘的基本规定,生产设备设施中“厂房建筑”、“生产工艺及设备”、“主要工序的防尘”、“除尘系统设计与维护”方面具体的防尘措施要求及防尘管理的要求。

强制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和“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国家安监总局总局令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危害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逐步替代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和“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应当知悉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的要求,耐火材料企业应对本企业产生粉尘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等采取相应的有效的防护措施。 本标准根据上述的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耐火材料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提出了耐火材料企业防尘措施的具体要求。本标准列出的强制性内容,均是针对耐火材料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危害严重的工艺环节或设备,这些生产工艺或设备产生的粉尘危害将会对作业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对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 耐火材料企业按照本标准提出的强制性内容采取粉尘防护措施后,将有效控制粉尘危害,为作业人员提供良好的作业环境,极大的降低作业人员职业病患病风险。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类似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耐火材料生产企业粉尘防护问题的实施细则,与其他相关的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具有相互补充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