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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高关注化学物质评估判定导则》由 TC251(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51SC1(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毒性检测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国化工经济技术发展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71240-T-42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7-07-21
申报日期
2016-07-21
公示开始日期
2017-04-24
公示截止日期
2017-05-11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0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300 危险品防护
归口单位
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毒性检测分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目的:本标准规定了高关注化学物质评估导则。

意义:目前,欧盟的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全球最为系统、完善和科学的管理体系之一。

欧盟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重点是高关注物质 (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 , SVHC),即对人 类和环境存在严重的及不可逆危害的物质。

2008年12月28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 正式通过了含有15种物质的第一份高关注物质清单,截至目前已发布168种高关注物质。

列入高关注物质清单的化学品,作为候选物质将很可能被纳入欧盟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一下简称REACH)REACH法规需要授权的物质清单中。

而一旦被纳入,在使用和销售该化学品时就需要先对其特定用途的相关风险性进行暴露评估。

由于高关注化学污染物在全球普遍存在,具有生物累积性、难以降解、可远距离传输、致癌致突变性和内分泌干扰等特性,这些化合物所引起的污染问题已经引起国际环境保护组织、各国政府和民众的高度关注。

如何判断化学物质为高关注物质是避免人类和环境受到这类化学物质损害和污染的关键问题。

因此我国急需要建立标准来规定判断化学物质是高关注物质的规范,限制这类物质的使用,也为我国开展化学品风险管理提供了技术标准。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高关注化学物质评估的导则。可用于高关注化学物质评估判定、化学品危险性分类、风险评价等。 技术内容:规定了目的和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高关注度物质判定标准等。

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

消费品中化学危害共性安全标准及10类重点产品关键技术标准研制(通用化学Ⅰ)(2015102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