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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肥料级硫酸铵》由 TC105(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05SC2(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氮肥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80882-T-606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8-07-18
申报日期
2016-05-02
公示开始日期
2018-01-03
公示截止日期
2018-01-17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80
65 农业
65.080 肥料
归口单位
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氮肥分会
主管部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目的:配合国家的耕地土壤质量保护,防止和控制肥料级硫酸铵中的有害物质进入土壤,并与其他标准间协调配套,更好地规范肥料级硫酸铵生产、销售、使用和质量监督,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本项目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的“2017年底前,修订肥料、饲料、灌溉用水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和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等标准,进一步严格污染物控制要求”中涉及的标准修订项目,是质监总局落实“土十条”的重点标准任务之一,也是集中复审结论为修订的标准项目。

意义:硫酸铵是氮肥的一种,同时含有大量元素氮和中量元素硫,优点是吸湿性相对较小、不易结块,与硝酸铵和碳酸氢铵相比具有良好的物理性质和化学稳定性。

硫酸铵是速效肥料,适于碱性土壤,可用作基肥、追肥和种肥,可以使枝叶生长旺盛,提高果实品质和产量,增强作物抗逆性。

除了直接施用外,还是复合肥料、掺混肥料的主要原料。

由于很多硫酸铵产品来源于化工副产、烟气脱硫、焦化等行业,品质参差不齐,如果直接使用,一旦含有化工有机物质的低品质产品流入农户手中施入农田,后果可想而知,因此应在标准中严格界定有害物质限量 。

本次修订对规范该产品的生产、销售、使用和质量监督,从源头开始保障耕地土壤质量,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这也是贯彻和配合国家“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水污染行动计划”、“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工信部《关于推进化肥行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关政策的技术措施。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拟规定肥料级硫酸铵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适用于由合成氨与硫酸中和所制得的硫酸铵,炼焦、火电厂脱硫法或其他脱硫法所制得的副产硫酸铵。 将根据农业需求、产业政策和实物质量水平,调整部分指标,增加质量安全要求,尤其是副产硫酸铵的有害物质限量要求,拟增加氮的仪器分析方法。 本项目已进行了充分预研。

涉及的产品清单

肥料级硫酸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