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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植物保护机械 背负式喷雾机 第1部分:安全和环境要求》由 604-1(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委托TC201(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国家植保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36个月
申报日期
2015-01-27
公示开始日期
2015-02-05
公示截止日期
2015-02-27
标准类别
产品
提出部门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技术委员会
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9932-1:2013。

采标中文名称:植物保护机械 - 背负式喷雾机(器) -第1部分:安全和环境要求。

目的意义

我国是发展中的农业大国,使用植物保护机械和农药进行病虫草鼠害防治对于保证我国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生产和使用的植保机械中,背负式手动喷雾器、背负式电动喷雾器等小型机具在数量上占绝对主导地位,年产量达到数百万架,社会保有量数千万架.与国外发达国家产品相比,我国的背负式喷雾机(器)价格低廉,但产品质量存在较大问题,特别是由于密封不严、以及零件失效引起的药液“跑、冒、滴、漏“现象普遍,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中毒事故,对农业生态环境也造成了严重威胁.制定背负式喷雾机(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相关产品的生产、检验、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对产品质量的控制,对于保证广大使用者的人身健康和农业生态安全件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背负式喷雾机(器)的通用技术要求以及根据产品类别提出的特别要求,但不适用于汽油机驱动、采用风机进行气力喷雾(喷粉)的背负式喷雾(喷粉)机(涉及该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采用ISO 28139,正在制定过程中.)预研情况:目前,对出口的喷雾器已按该标准的要求进行检测.

涉及的产品清单

背负式喷雾器、背负式压缩喷雾器、背负式电动喷雾器、背负式液力雾化喷雾机等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对背负式喷雾机(器)因密封不严和零件失效可能引起的药液“跑、冒、滴、漏“、对于使用者人身健康和环境安全造成威胁的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

强制理由:植物保护机械是我国3C认证产品,3C认证必须采用强制性标准.我国的背负式喷雾机(器)价格低廉,但产品质量存在较大问题,特别是由于密封不严、以及零件失效引起的药液“跑、冒、滴、漏“现象普遍,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中毒事故,对农业生态环境也造成了严重威胁.制定背负式喷雾机(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相关产品的生产、检验、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对产品质量的控制,对于保证广大使用者的人身健康和农业生态安全件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内容与国家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没有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