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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带辅助能源的住宅燃气采暖热水器具》由 33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51960-T-333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36个月
下达日期
2015-08-18
申报日期
2015-04-24
公示开始日期
2015-06-05
公示截止日期
2015-06-20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140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归口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执行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管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燃气采暖热水炉是近年发展迅速的燃气采暖产品,具有使用稳定、方便的特点,与燃煤采暖锅炉相比,其燃烧产物排放的污染物总量可大幅度减少,但是,存在燃气供应资源限制以及燃气价格较高等问题。

太阳能热利用虽然无污染运行费用几乎为零等优点,但是受气象条件影响较大;而空气源热泵在适宜的运行条件下可以高效地提供热量,而且运行过程不产生污染物,但是,在环境温度偏低时,制热量和运行效率均显著降低,而水源热泵通常受到资源限制,其供热量难以完全满足采暖需求。

太阳能或热泵采暖系统与燃气采暖热水炉联合运行,可以发挥各自的优势,显著减少燃气的消耗,同时相应减少燃烧产物排放量。

  另一方面,目前在可再生能源技术和热泵节能技术应用领域,遇到普遍的问题是这类技术虽然节能和保护环境效果显著,但是,由于存在受运行环境影响较大等问题,难以独立承担采暖系统热源的任务,在响应迅速、运行稳定的燃气采暖热源作为主导热源的情况下,使用太阳能热利用装置和热泵装置作为采暖热源的系统的特性显著改善,其舒适性等技术指标可以达到燃气采暖系统的水平,从而促进再生能源技术和热泵节能技术的应用。

预期在采暖季节可以将燃气消耗量减少1/3~2/3,该技术在高密度住宅区推广应用,将相应地大幅度减少空气中的污染物含量,对改善空气质量具有重大的意义。

  带辅助能源的燃气采暖热水器具技术,是传统住宅暖通领域冷热源设施与应用系统结合,冷热源产品制造商的业务向系统应用领域扩展的新型业务模式,将传统的工程系统发展为由工厂配备完整的多单元器具产品,因而可以简化终端用户的系统构建成本,大幅度减少现场安装施工量,缩短建造周期,便利维护管理,适应低碳社会发展要求,改善运行过程的经济性和舒适性。

  带有辅助能源的燃气供热系统的技术标准目前在国内尚未形成体系,多个热源装置的联合运行,产生一些特有的安全、技术、经济等问题,需要合理解决,现行的技术标准基本上只解决单一热源装置的独立运行问题;同时在市场监管和保护用户利益方面,也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国外的一些做法虽然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但是,由于国情的差异,不宜直接采用,需要根据中国的具体条件确定适宜的要求。

目前,国内市场对带有辅助能源的燃气供热系统的需求逐步增加,技术标准的缺失将导致行业发展无序,市场准入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无据,形成十分不利的局面,所以,尽快制订和发布、实施相关技术标准,将促进太阳能、热泵技术在住宅采暖领域的应用,从而降低住宅采暖的能源消耗、保护环境,同时也促进燃气采暖热水炉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带辅助能源的住宅燃气采暖热水器具的术语、分类、技术要求、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和类似场所的采暖热水器具,热源由燃气采暖热水炉和辅助热源组成,辅助热源为太阳能热利用装置、热泵热水装置或其他热源装置,系统通常具备生活热水加热功能。系统供热量不超过140kW,其中燃气采暖热水炉供热量不超过70kW,系统配套的储水箱容积不大于600L。采暖热水压力不高于0.3MPa,热源装置工作时进水温度不高于85℃,出水温度不高于95℃。   本标准不适用于商用或工业和类似场所的采暖热水器具。   本标准不适用于仅以燃气采暖热水炉作为热源的采暖热水器具。 注:热泵装置的空调降温和除湿应用正在考虑中。 2 主要技术内容: 2.1 作多热源组合器具的标准,本标准重点关注在组合运行状态下,各种热源装置之间的相互影响,包括安全、可靠、功能、性能等影响,以及为实现系统安全、可靠、高效运行,对热源装置提出的一些特殊要求,以期优势互补、解决冲突,减少运行费用、提高技术经济性,同时需要规范行业的行为,引导行业的健康发展。 2.2 标准的章节包括: 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分类及基本参数、5 技术要求、6 试验方法、7 检验规则、8 标志、警示和说明书、9包装、运输和贮存、附录A 带辅助能源的住宅燃气生活热水系统的特殊要求、附录B 采暖热水系统生态评价方法 2.3 技术内容简述 1 辅助热源装置为太阳能集热装置、空气源热泵和水源热泵装置等,可以由一种和数种构成。 2 辅助热源配置应考虑的建筑、气候、燃气和电力价格以及政策因素,包括海拔高度等地理条件。 3 采暖热水器具与太阳能空气集热器、太阳能被动采暖措施、热泵型直接膨胀式房间空调器的协调运行要求。 5 器具设计应考虑燃气采暖热水炉与辅助热源装置在发生故障时,有效实施隔离,以防止故障影响扩大,同时在发生可能危及安全的故障时,系统应能够自动进入安全保护状态。 6 器具运行操作应在一个界面实现,原则上在正常运行状态下无需人工干预。 7 器具运行模式应在满足安全、舒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降低运行费用。 8 采暖热水在组合运行模式以及模式切换运行条件下的输出特性,包括流量、温度变化等。 9 生活热水的允许温度变化范围,尤其是加热模式切换时允许的温度变化范围。 10 在规定的系统组合运行模式下的性能检测方法,以及在不利运行条件下功能检测和性能检测方法。 11 规定器具供应商应承担系统的产品质量责任,无论热源单元以及其它部件是否为器具供应商制造。 12器具供应商应明确器具的安装条件,包括建筑、气源、电源、水源等要求。 13 制造商应明示: a)可以独立运行的燃气热水采暖炉、各种辅助热源装置的性能以及适用的技术标准。 b)在各种规定运行模式下的制热量和燃气、电力消耗。 c)采暖热水的额定流量和流量范围以及相应的系统压力降。为组合系统, 1 辅助热源装置为太阳能集热装置、空气源热泵和水源热泵装置等,可以由一种和数种构成。 2 辅助热源配置应考虑的建筑、气候、燃气和电力价格以及政策因素,包括海拔高度等地理条件。 3 采暖热水器具与太阳能空气集热器、太阳能被动采暖措施、热泵型直接膨胀式房间空调器的协调运行要求。 5 器具设计应考虑燃气采暖热水炉与辅助热源装置在发生故障时,有效实施隔离,以防止故障影响扩大,同时在发生可能危及安全的故障时,器具应能够自动进入安全保护状态。 6 器具运行操作应在一个界面实现,原则上在正常运行状态下无需人工干预。 7 器具运行模式应在满足安全、舒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降低运行费用。 8 采暖热水在组合运行模式以及模式切换运行条件下的输出特性,包括流量、温度变化等。 9 生活热水的允许温度变化范围,尤其是加热模式切换时允许的温度变化范围。 10 在规定的器具组合运行模式下的性能检测方法,以及在不利运行条件下功能检测和性能检测方法。 11器具供应商应明确系统的安装条件,包括建筑、气源、电源、水源等要求。 12 制造商应明示: a)可以独立运行的燃气热水采暖炉、各种辅助热源装置的性能以及适用的技术标准。 b)在各种规定运行模式下的制热量和燃气、电力消耗。 c)采暖热水的额定流量和流量范围以及相应的系统压力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