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航标术语》由 348(交通运输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东海航海保障中心 、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220 运输 |
03.220.40 水路运输 |
现有的《航标术语》于1999颁布实施至今已有16年,标准规定了航标术语及其定义。
对统一、规范我国航标管理、建设、科研、教学、器材生产等领域意义重大。
16年来,航标管理、建设、科研、教学、器材生产等领域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发展迅猛,现有的标准已不能充分囊括这些领域的内容,有的也因为技术的发展已经难以适应。
视觉航标(航标光学、航标光学装置、航标光学、航标灯器及设备、航标灯光类型及特征、海区浮标与岸标、内河浮标与岸标、浮标及系碇设备、导标、音响航标、无线电航标(基础、雷达信标、陆基导航系统、星基导航系统、航标遥测遥控)、航标管理等内容相关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