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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无人机用氢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由 TC342(全国燃料电池及液流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武汉众宇动力系统科技有限公司新研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新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理工大学上海神力科技有限公司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航天新长征电动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73720-T-60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01-09
申报日期
2017-03-14
公示开始日期
2017-10-19
公示截止日期
2017-11-02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07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070 燃料电池
归口单位
全国燃料电池及液流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燃料电池及液流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目的:制定本标准是为了规范无人机用氢燃料电池发电系统及其与其配套使用的氢气储存和供应系统的技术和安全要求。

意义:近年来无人机发展迅猛,不论是民用、警用还是军用,无人机的重要性日渐明显。

无人机的使用不仅可以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还可以在关键场合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以燃料电池为动力系统的无人机兼具内燃机无人机和电池无人机的优点,并彻底克服了两者的缺点。

燃料电池是《中国制造2025》中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

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制了《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部署了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创新等15项重点任务。

国内外还没有无人机用燃料电池发电系统及其与其配套使用的氢气储存和供应系统的技术规范,急需制定,统一技术要求,以保障无人机用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的安全和性能,并加速燃料电池无人机的商业化进程。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氢气为燃料、为微型(<7kg)或轻型(7~116kg)无人机提供动力的燃料电池发电系统及其与其配套使用的氢气储存和供应系统。 主要技术内容:拟包括:启动/关闭方式、额定输出功率、输出电压范围、功率过载率、启动时间、电效率、连续运行时间、抗振能力、电磁兼容性、尾气中氢气浓度限制、防护等级、寿命、稳定供氢流量、氢气泄漏量、数据传输、保护与告警功能等。 标准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通用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检测、以及标志、包装和运输方面的内容。 预研情况:目前国内已有几十套燃料电池发电系统被用于无人机上,续航时间超过以锂离子电池为动力的无人机的2倍以上,极大地扩展了无人机的应用领域和使用范围,深得客户喜爱。技术和安全要求由燃料电池供应商与客户双方协商而定,没有统一的规范,具体潜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也使不同厂商生产的燃料电池发电系统失去了可比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燃料电池发电系统在无人机上应用的推广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