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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通用硅酸盐水泥出厂确认程序指导性文件》由 TC184(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61856-T-60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6-11-22
申报日期
2016-06-06
公示开始日期
2016-07-26
公示截止日期
2016-08-11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100.10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100 建筑材料
91.100.10 水泥、石膏、石灰、砂浆
归口单位
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由于水泥原料易得、可塑性好、耐久性好得到广泛应用,成为最大宗的建筑材料,其品质直接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质量控制非常重要。

目前水泥产品的质量控制是建立在抽样检测的基础上,抽样检验就会有风险。

为尽量降低这种系统风险,水泥企业建立了从原燃材料控制、生产工艺过程控制及出厂水泥检测的整个生产链的控制体系,水泥成品性能与生产过程检测数据之间存在稳定的关系,水泥品质相对稳定。

也正因此,在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中规定:“9.2 水泥出厂经确认水泥各项技术指标及包装质量符合要求时方可出厂”。

也就是说,水泥出厂时是看不到强度数据的。

这种情况进一步放大了水泥质量控制过程可能出现的风险。

因此,水泥企业必须建立出厂水泥质量合格确认制度,制定严于现行标准要求的内控指标,加强水泥生产的过程管理,保证出厂水泥的实物质量。

本标准将结合欧洲水泥标准中对出厂水泥合格评定的相关规定,探讨我国出厂水泥质量确认改进的方向,对定量质量指标给出以统计学原理为基础的合格评定方法,建立科学、实用的产品质量水平和保证能力的评价方法,指导水泥企业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水泥产品实物质量及稳定性,对我国“一带一路”产品走出去具有重要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水泥企业通用水泥出厂技术指标的确认,其他水泥与水泥熟料的出厂技术指标确认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确认方法分类、确认方法选择、确认内控标准、确认程序、产品编号与检测频次、取样方式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