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国家标准计划《化妆品中氨含量的测定 滴定法》由 TC257(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57SC2(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妆品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国家保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国家香料香精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市应用技术大学香料香精及化妆品研究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72357-T-607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7-12-15
申报日期
2016-12-20
公示开始日期
2017-07-26
公示截止日期
2017-08-09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71.100.70
71 化工技术
71.100 化工产品
71.100.70 美容品、化妆品
归口单位
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妆品分会
主管部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人们越来越注重环境污染的治理和环境保护,室内空气和水中的氨含量的测定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但是,人们对于食品和化妆品中残留氨的含量还未有足够的认识。

Daniel Rudman, M. D.等早在1973年测定了60种食品中氨的含量,并且通过试验表明:食品中的氨能引起有脑病历史的肝硬化病人产生高血氨。

医学专家认为,过量摄入氨气也会对人体造成不利影响。

刺鼻的氨气主要会影响到呼吸道、消化道和肝胆肾等脏器,如果吸入过量,可能出现头痛、头晕、流泪、恶心、乏力、咽喉干燥等不适症状。

由于氨气偏碱性,进入人体后,会对胃肠道粘膜产生刺激,大量食用可能引起胃出血等消化道疾病,同时还会加重肝、胆、肾等多脏器的排毒负担。

肝脏、心肺功能不健全的人,尤其是患有肝硬化、胆囊炎、胃窦炎、心脏病的病人长期食用含氨量过多的食物后,会加重或诱发自身疾病。

另外,氨能刺激皮肤、粘膜和眼睛,高浓度能够断头发,反复接触低浓度的氨,可引起支气管炎、皮炎,表现为皮肤干燥、痒、发红。

目前,氨在化妆品中用途广泛,如染发剂中用作pH值调节剂和头发膨胀剂或用做成皂基质等。

鉴于氨对人体的副作用,我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将氨列为化妆品组分中限用物质,化妆品中最大允许使用浓度6%(以NH3 计),含2%以上氨时, 应注明“含氨”。

76/768/EEC规定:化妆品中氨(以氨计)不超过6%,超过2%要注明。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有必要制定化妆品中氨含量的测定方法,为监管部门提供执法的技术支撑。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 适用于化妆品中氨含量的测定 主要技术内容: 样品前处理方法研究:称样量、提取溶液(加碱水蒸气蒸馏)、滴定标准溶液的选择(检出限、精密度和回收率等)。目前已确定了检测方法,采用甲醇-水为提取剂,水汽蒸馏,利用酸碱中和原理进行滴定。 预研情况: 本方法曾立项为上海市地方标准,并通过验收,但因故未发布。采用蒸馏-滴定法测定对市售产品进行了初步检测,部分化妆品中含有氨的成分,且有部分染发剂产品氨含量超过了2%,按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需要进行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