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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船舶散装运输液体化学品危害性评价规范 危害性评价程序与污染分类方法》由 348(交通运输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

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海事局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60753-T-348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6-06-14
申报日期
2015-07-14
公示开始日期
2016-04-14
公示截止日期
2016-04-30
标准类别
环保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20 环境保护
归口单位
交通运输部
执行单位
交通运输部
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2010年3月1日生效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21条要求海事管理机构编制污染危害性货物名录,同时2011年2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要求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污染危害性货物的名录,并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拟修订《船舶散装运输液体化学品危害性评价规范 危害性评价程序与污染分类方法》,为名录的编制提供依据和指南,对海事部门加强散装液体化学品的监管,更好的贯彻实施《防污条例》提供了技术保障,也为《污染危害性货物名录》的更新提供了基础。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本规定了液体化学品危害性评价程序与分类方法。 主要技术内容: 术语和定义、液体化学品危害性评价程序和分类方法、液体化学品污染分类程序和方法、混合物的危害性评价程序和分类方法、结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