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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城市内涝风险普查技术规范》由 416(中国气象局)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气象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气候中心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71359-T-416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7-08-28
申报日期
2016-10-30
公示开始日期
2017-06-13
公示截止日期
2017-06-20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07.060
07 数学、自然科学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归口单位
中国气象局
执行单位
中国气象局
主管部门
中国气象局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3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3号件),摸清全国暴雨诱发的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基本情况,有效提高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业务服务能力,并为暴雨诱发的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试验业务提供科技支撑,根据全国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和《暴雨诱发的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试验业务实施工作方案》有关要求,2012-2014年在全国范围开展针对暴雨诱发的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和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和隐患点调查。

暴雨洪涝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涉及全国各省以及地市、县级气象部门,为顺利做好全国的普查工作以及保障普查质量和风险评估业务的质量,迫切需要制定统一的暴雨洪涝灾害风险普查技术规范,规范相关内容以及调查的方法、具体信息,指导各普查单位按照规范采用正确的方法、收集相关的信息和资料开展普查。

城市内涝风险普查技术标准研制,将为开展城市内涝灾情数据采集工作提供的技术标准,供数据采集人员和相关部门在城市暴雨内涝灾情普查、资料整理、风险评估业务、风险区划、风险预警等方面的工作提供依据。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标准适用于各级气象部门在开展针对以城市街道(或社区)为单元,全面普查区域内的城市内涝灾害的数据收集,可用于内涝灾情普查、资料整理、风险评估业务、风险区划、风险预警等业务、科研等工作。 技术规范相关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普查目的和原则、收集渠道、普查流程、收集内容、数据质量要求及资料性附录等。具体为: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原则和要求 4.1 普查原则 4.2 基本要求 5 普查内容 5.1 地理信息 5.2 城市建设基本情况 5.3 承灾体基本情况 5.4 历史灾情信息 5.5 气象、水文资料 5.6 防灾措施情况 6 普查方法 7 数据质量要求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城市内涝基础信息收集情况一览表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城市社区(街道)基本情况表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城市土地利用调查表 附录D(资料性附录) 城市水体基本情况调查表 附录E(资料性附录) 城市道路基本情况调查表 附录F(资料性附录) 城市雨污水管网基本情况调查表 附录G(资料性附录) 内涝隐患点基本情况表 附录H(资料性附录) 内涝隐患点涉及的人口及社会经济情况调查表 附录I(资料性附录) 城市内涝隐患点基础设施调查表 附录J(资料性附录) 历次内涝灾情损失调查表 附录K(资料性附录) 城市气象(雨量)站调查表 附录L(资料性附录) 城市内涝防灾措施调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