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由 450(应急管理部)提出,委托TC113SC6(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火灾探测与报警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220 消防 |
13.220.20 防火 |
近几年来我国重、特大火灾呈上长升的趋势。
建筑物火灾现场勘察结论表明:虽然起火的原因是大部分是由于人为疏忽因素引起 ,但造成严重损失的另一原因是发生火灾后缺乏相应的应急疏散措施。
火灾时,受灾人员由于周围环境或烟雾影响而无法确定消防疏散指示灯的位置,无法确定正确的逃生路线,往往是随着人流盲目寻找逃生路径,浪费了宝贵的逃生时间。
如果有恰当的疏散诱导和指挥,对减少事故损失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近年来国内经济发展迅速,各种超高型、结构复杂的现代建筑如雨后春笋般崛起,建筑物内部结构趋向复杂化,一般都安装有电梯或扶梯,人们习惯于使用这些设备上下楼,很多人都不知道疏散楼梯间的位置,尤其是一些公共建筑物内聚集的人群来自不同的地方,他们不一定熟悉建筑物内的环境,一旦发生火灾,如果没有有效的疏散指示标志的指示,人们很难找到疏散方向。
疏散指示标志系统能够有效地指引人们确定正确的疏散方向,避免盲目逃生,减少疏散时间。
本次修订,在继承原有产品标准体系的情况下,完善消防应急和疏散指示系统标准中的部分内容,使之能够与发展迅猛的新型产品相适应,满足复杂建筑内照明和疏散要求,使其更好的服务社会。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分类、防护等级、一般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安装使用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以及其它环境中安装的具有特殊要求的系统(特殊要求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
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应急照明配电箱、疏散用手电筒
防护等级、要求、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
强制理由: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产品质量关系到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强制的内容保证了产品质量,有利于市场的规范化管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产品质量关系到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强制的内容保证了产品质量,有利于市场的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