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商务楼宇公共服务规范》由 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成都市商务委 、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 、成都市楼宇经济促进会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03.080.01 服务综合 |
商务楼宇是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承载空间,也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主要阵地之一,但目前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应该向商务楼宇提供什么样的服务,怎样提供服务,服务流程是怎样的,没有一个统一的规范和指南,不利于我国商务楼宇的健康快速发展。
服务型政府的建立为楼宇公共服务标准提出了更高要求,标准的研制,有利于为引导公共服务部门建立新型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服务楼宇经济健康发展。
因此,制定商务楼宇综合服务标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一是为我国相关部门提供商务楼宇服务工作提供依据和指南,有利于整体提升商务楼宇服务质量;第二是通过提升楼宇品质,从而提升楼宇产业导入的品质,提升楼宇对产业的集聚效应,推动我国楼宇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本标准规定了商务楼宇公共服务的组织、内容、服务要求和服务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为商务楼宇提供公共服务的相关机构和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