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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实验动物 质量控制要求》由 TC281(全国实验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科学技术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实验动物研究所军事医学科学院实验动物中心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军事医学科学院实验仪器厂北京华阜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都医科大学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61289-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6-10-13
申报日期
2015-07-27
公示开始日期
2016-07-08
公示截止日期
2016-07-25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20.30
65 农业
65.020 农业和林业
65.020.30 动物饲养和繁殖
归口单位
全国实验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实验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科学技术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本标准围绕实验动物质量控制,从实验动物生产、运输到使用整个过程关键环节进行控制,以求控制实验动物质量,更好的为生物医药科技和产业服务。

现有的实验动物国家标准都是围绕实验动物质量从微生物、寄生虫、遗传、环境、营养五个方面加以控制,但是并完全,缺少一个实验动物质量控制的总标准。

实验动物机构管理、人员素质、设施运行、饲养设备、种源控制、繁殖生产、包装运输、防疫治疗和使用过程等方面同样影响实验动物质量,对动物实验结果产生影响。

实验动物质量控制非常重要,是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实施的支撑条件,需要制定一项标准加以规范。

制定并执行实验动物质量控制标准,可以有效保证实验动物质量。

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必须科学化,制定符合国际要求的标准,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参考国外的有关法规指南,从实验动物生产、运输、使用各个关键环节入手,提出一个既符合国际公认要求,又切实可行的国家标准。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动物的质量控制要求,内容涵盖了实验动物自生产、运输、使用整个过程的质量控制,涉及实验动物机构管理、人员素质、设施运行、饲养设备、种源控制、繁殖生产、质量检测、包装运输、防疫治疗和使用过程等方面。适用于实验动物生产、繁育、使用和质量检测机构。 标准化的实验动物是指在一定的饲养环境条件下,对动物本身携带的微生物得到控制,其遗传背景明确,符合一定等级标准要求的实验动物。使用标准的实验动物可排除因实验动物在遗传上的不均匀引起的个体反应的不一致和因实验动物本身所携带的细菌、病毒、寄生虫和潜在疾病对实验结果的影响,使实验结果正确、可靠、有规律。

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

2003DIA7J033 国家科技部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基础专项资金《实验动物质量保障体系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