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煤矸石烧结砖隧道窑余热利用技术规范》由 TC42(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煤化工研究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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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企业每年生产和排放的煤矸石约点全国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的20%左右,是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第一大户。
2010年,煤矸石制砖0.9亿吨,约占总利用的三分之一。
煤矸石制砖主要依靠自燃烧制工艺的隧道窑。
由于隧道窑的余热温度较高,若不回收利用,会造成极大的浪费。
目前国内煤矿企业余热利用方式主要是干燥砖坯、窑顶加热水箱、窑尾安装换热器、余热锅炉、余热发电。
然而,在余热利用过程中存在片面追求余热利用产生的效益,盲目上马不需要的余热锅炉或直接掺煤提高窑内温度,而本末倒置。
因此,为了正确利用余热,应该合理设计,提高烟气余热回收率。
实现“梯级利用、高效高用”的余热利用。
规范开发煤矸石隧道窑烧结余热利用,不仅保证了余热的合理利用,也保证了制砖的质量要求,将煤矸石和余热烟气资源化,再利用,实现了“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
符合我国的节能减排政策要求和投资方向。
本标准规定了煤矸石烧结砖隧道窑余热利用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及要求、技术要求、安全要求、余热利用方式、技术指标、评价。 前期预期研究:已发布DB37_T 1178-2009煤矸石烧结砖隧道窑余热利用技术导则的地方标准,并在山东省发布实施五年。
DB37_T 1178-2009煤矸石烧结砖隧道窑余热利用技术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