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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电压力锅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由 469(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60839-Q-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6-08-25
申报日期
2015-11-02
公示开始日期
2016-02-01
公示截止日期
2016-03-01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01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提出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此项标准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中有关“逐步提高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的要求,是能效标识制度得以实施的基础,也是节能产品认证和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撑。

我国电压力锅国内年销量超过3000万台,产量居世界第一,市场增长明显,产量几乎和电饭锅持平,耗电量逐步增大。

同时产品的节能技术、能效水平进展较大;2012年,中国成功修订了IEC60335-2-15标准,在Ed6.0版本中,明确规定了具有中国知识产权的弹性电压力锅相关要求;弹性电压力锅因压力维持阶段不沸腾,在节能方面比传统压力锅更具有优势,但目前仍无相关能效标准出台。

为了规范市场,进一步鼓励先进、淘汰落后,促进节能技术应用,制定标准工作非常迫切。

中国市场主流的弹性电压力锅已写入IEC标准,通过制订、实施能效标准,可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保护行业健康发展。

能效标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实施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规范用能产品市场的一项重要而有效的措施,是国家能效标识制度、节能产品认证制度的技术依据,及时制修订并保持标准技术内容的先进性意义重大。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适用于电热元件加热或电磁感应加热、额定功率不大于2000W、额定蒸煮压力不超过140kPa的电压力锅。 主要技术指标:1)能效限定值; 2)节能评价值; 3) 能效等级;

涉及的产品清单

电压力锅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能效限定值

强制理由: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淘汰高能耗产品,提高能效准入门槛。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节约能源法》配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