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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规范》由 TC529(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

主要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74020-T-348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01-09
申报日期
2016-08-05
公示开始日期
2017-10-19
公示截止日期
2017-11-02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220.2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220 运输
03.220.20 道路运输
归口单位
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出租汽车为城市居民出行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为出租汽车驾驶员提供就餐、如厕、休息、停车等的服务场所却很少,也缺少相关的规范,急需设置标准引导各地城市人民政府,加强综合服务区建设,为出租汽车驾驶员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环境。

全国各城市在发展出租汽车过程中,逐渐认识到规划建设出租汽车综合服务的重大作用,福州、杭州、苏州、南京等地相继建设了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但由于缺乏相关规范,在功能、设施设备等方面考虑不全面,影响了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效能发挥,各地反应急需设立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规范,制定地方规划建设。

设置出租汽车汽车综合服务区,从建筑内容上,会涉及餐饮、加油、如厕、医疗等多种功能,从规范内容上,会涉及规划、建设、交通、环保、公安等多领域,因此,综合服务区的规范不单存涉及交通运输行业,还需要多行业配合,出台国标更有利于标准的贯彻落实。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的类型划分、建设规模、功能组成、设计及运营管理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规划、建设与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