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金属卤化物灯(钠铊铟系列)性能要求》由 TC224(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24SC1(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光源及其附件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电光源研究所 、飞利浦电子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等 。
29 电气工程 |
29.140 电灯及有关装置 |
29.140.30 荧光灯、放电灯 |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1167:2015。
采标中文名称:金属卤化物灯。
本标准自2009年发布实施以来,随着产品推广和使用范围的扩延,得到了很好的实施, 尤其是在产品认证和市场监督抽查中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随着应用的广泛,也为进一步明确该系列产品的市场定位,故对该产品的某些参数进行调整使之更为合理,更利于产品的市场流通。
另外建议扩大产品的范围,增加冷色调系列的规格,使得产品得到更广泛的应用。
本标准适用于功率为250 W~2 000 W钠铊铟系列金属卤化物灯,目前标准中只规定了4500K以下,建议增加冷色调系列。 对如下参数进行修正: ——建议提高部分规格产品的光效。 ——250W显色指数额定值建议改为63。 ——显色指数以平均值进行考核。 ——T型玻壳最大允许温度要求600度建议改为550度。 ——建议2000小时流明维持率考核其平均值。 ——修正标准中5.3.2 条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