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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保障规范》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李卓李连刚尹少文许遵声戴谦钟伟红吴光辉周忠咏王新苗杨景军郑子尊刘莉林莉曾碧静吴恋肖娇玲戴俊雄廖文飞敖宇星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03/T 50-2020
发布日期
2020-04-07
实施日期
2020-05-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16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4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040 劳动、就业
归口单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管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71897-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5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的人员管理、硬件设施、案件管理、案件办理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仲裁服务工作的开展。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李卓
李连刚
戴谦
钟伟红
王新苗
杨景军
林莉
曾碧静
戴俊雄
廖文飞
尹少文
许遵声
吴光辉
周忠咏
郑子尊
刘莉
吴恋
肖娇玲
敖宇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