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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沈阳市行业用水定额 第四部分 烧碱制造行业用水定额》由沈阳市水务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沈阳市水务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沈阳建筑大学

主要起草人 杨辉李亚峰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2101/T 0012.4—2019
发布日期
2019-12-02
实施日期
2020-01-02
中国标准分类号
P41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60.25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60 水质
13.060.25 工业用水
归口单位
沈阳市水务局
主管部门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备案信息

备案号:68115-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5号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杨辉
李亚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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